| 诊疗行为规范,是开展诊察疾病、处方用药等技术服务的行为准则。在中医(中西医)类别执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必须充分体现“辨证论治”中医药理论和“望、闻、问、切”技术方法诊治病情,用通俗的中医术语指导病人养生保健,注重中医特色优势的发挥。
一、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有关法律法规。
二、对待病人不得问其贵贱贫富,老幼 ,怨亲善友,华夷愚智, 如至亲之想。
三、在诊疗过程中,不得目瞻前顾后,自虑吉凶,见彼苦恼,若已有之,一心救,力作苍生大医。
四、仪表端庄宽以往往、不皎不昧。开药下针,不偏不差。人命关天,慎之又慎。
五、言辞谨慎,不得多语调笑,议论他人,灿耀名声,诋毁同行,此行医之大忌。
六、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,及时抢救急、危重病人。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,各负其责,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,做到及时准确地记录病历等医疗文件。因病施治,合理检查,合理用药,合理治疗。
七、遵守医师职业道德,不利用职务之便,索取、非法收受病人财物或者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。不参加病人和医药代表的宴请。
八、尊敬领导,团结同志。保持医护、医患关系和谐。不对患者生、冷、硬、顶,与病人交流提倡讲普通话,使用文明用语,说话和气。 |